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中省驻安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人职函〔2013〕79号、87号、152号通知,我市贺芳艳等63名同志参加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合格,郑伦志等67名同志参加2012年全国审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刘萍等61名同志参加2012年全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3)。
请考试合格人员接此通知后,于2013年7月15日上午8:00至12:00,持毕业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3张2寸免冠照片(与准考证上照片同一底版),以及《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4)2份,交安康学院东校区继续教育学院203室。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80学时”之规定,2013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或继续教育学习未达到规定学时的,由安康学院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19日。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办理资格证书,逾期不参训而影响办证者,责任自负。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学时折算的人员,请持相关学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按省市人社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学时折算确认。
根据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规范职称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3〕100号),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4模块),符合免试条件者需提供相关免试证明。
联 系 人:陈孝记 连 凯
联系电话:3219167 3214916
附件:1.安康市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2.2012年安康市审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3.2012年安康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4.《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xls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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