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元金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相关部门: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学生周元金(学号2018096),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经我院多次与本人联系沟通,本人主动申请退学。根据《安康学院高等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八章第三十三条第5款之规定,经2020年10月26日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对周元金同学做出退学处理。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名称 |
层次 |
退学原因 |
2018096 |
周元金 |
男 |
汉语言文学 |
专升本 |
本人申请退学 |
继续教育学院做退学决定书并送达本人,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二周后,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注销学生学籍,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附件:1.安康学院退学决定书
安康学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