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55 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承担的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2023年,我校获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4项。项目实施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协同相关二级学院共同完成。参与项目实施的二级学院有文学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拟定于2023年5月22日至6月18日完成我校承担的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培训任务,具体安排见下表。
2.报到及培训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大道建材路11号安康景泰国际饭店(星程酒店—安康市政府店)
安康学院承担的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开班时间安排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人数(时长) |
相关院系 |
培训时间 |
1 |
2023年省级项目—中小学思政教育教师培训 |
60人 (5天)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023年5月22日-26日 |
2 |
2023年省级项目—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 |
50人 (5天) |
教育学院 |
2023年5月22日-26日 |
3 |
2023年省级项目—高中语文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
50人 (7天)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2023年6月12日-18日 |
4 |
2023年省级项目—高中数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
50人 (7天)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023年6月12日-18日 |
三、相关职责和要求
1.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加强与二级学院沟通,确保按需施训。做好整个培训的组织实施,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专人负责管理参训学员,统筹协调教学场地与设施、后勤服务等工作。
2.相关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中的项目特点及要求,认真落实教学班主任选派、项目课程设计、师资队伍遴选、培训资源优选、培训成果收集、项目绩效自评等工作,确保培训高质量实施。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