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8 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25号)、《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11号)、《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3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承担的2022年省级项目、国培计划项目实施任务,现就培训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2022年我校获批6项教师培训项目,其中省级项目3项,国培计划项目3项。项目实施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协同相关二级学院共同完成。
参与项目实施的二级学院有文学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其中,文学与传媒学院参与省级项目1项,国培计划项目2项;马克思主义学院参与省级项目2项;教育学院参与国培计划项目1项。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拟定于2023年3月9日至4月15日完成我校承担的2022年省级项目、国培计划项目集中培训任务。具体安排见附件。
2.培训地点
安康市汉滨区香溪大道建材路11号星程酒店(安康景泰酒店)
三、相关职责和要求
1.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加强与二级学院沟通,确保按需施训。做好整个培训的组织实施,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专人负责管理参训学员,统筹协调教学场地与设施、后勤服务等工作。
2.相关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中的项目特点及要求,认真落实教学班主任选派、项目课程设计、师资队伍遴选、培训资源优选、培训成果收集、项目绩效自评等工作,确保培训高质量实施。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