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关于2013年度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继教院 时间:2013-06-23 点击数:

安 康 学 院

安康学院函〔2013〕17号

安康学院关于2013年度

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高级中学、职业学校及县区师训单位: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小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3〕8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适应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需要,使广大教师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优化知识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现将我校承担的2013年度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全市高级中学(含职业学校、教研师训机构)2011年以来未参加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集中培训和市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教师,以及参加集中培训但未达60学时的高级中学(职教、师训单位)教师。

2.2013年需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中学(职教、师训单位)教师。

3.近年来补充到高中(职教、师训单位)教师岗位上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新教师。

二、培训内容(预设模块):

(一)继续教育岗位培训

【模块一】教师职业道德专题

1.中学教师职业价值与信念

2.教师职业品质与人格修炼

【模块二】教师职业素养

1.《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解读

2.教育政策法规的新发展。

3.教师心理健康维护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模块三】教师专业能力专题

1.有效课堂教学的实践与反思

2.课堂管理的模式与创新

3.有效教学反思及其深化

【模块四】现代教育技术专题

1.教学课件创新设计

2.教学课件制作技术技巧

3.互联网信息搜集与利用。

【模块五】学校安全教育专题

1.校园安全风险管理理念与实践创新

2.校园安全现状与对策研究

【模块六】校本研修专题

1.加强有效校本研修,提升教师成长造血功能

2.教师学习和自我发展能力培养与训练

(二)新教师岗前培训

【模块一】心理健康教育专题

1.做一名健康快乐的教师

2.与学生心灵相约。

【模块二】教师职业素养

1.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

2.教育政策法规

3.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导读

4.《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解读

【模块三】教师专业能力专题

1.教师学习和自我发展能力培养与训练

2.新课程理念与有效课堂教学

【模块四】现代教育技术专题

1.教学课件创新设计

2.教学课件制作技术技巧

【模块五】学校安全教育专题

1.校园安全法规与风险规避

2.校园安全现状与对策研究

【模块六】班主任工作专题

1.班主任工作艺术

2.班主任工作实务

3.学生网瘾干预

三、培训安排:

1.继续教育岗位培训

第一期:7月22日——24报名注册,7月25日—30日培训。第一期培训学员人数400人,额满为止,未能参加第一期培训的学员安排参加第二期培训。

第二期:7月31日—8月2日报名注册,8月3日—8日培训。

2.新教师岗前培训:7月31日—8月2日报名注册,8月3日—8日培训。

四、报名注册: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于开班前的规定时间内前来现场缴费注册,查看分班情况,领取材料,做好上课准备。未缴费注册者,不予办理培训学习手续和学分登记手续。

报名注册地点:

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东校区——育才路92号大门内西侧)207室、203室。

报名注册时间: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报名咨询电话:3219167

五、培训地点:

安康学院东校区(育才路92号)。

六、考勤与考核:

1.培训严格实行考勤制度,缺课(含请假)三分之一或旷课四分之一学时以上者,取消考核资格,不予登记学分,不予办理证书。确需请假者须递交所在单位证明,病假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2.培训结束后,我院将学员考勤连同考核结果一并抄送市、县区教育局备案。

七、证书办理:

1.新参加培训的学员,本次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将颁发陕西省教育厅印制的、经市教育局审验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请新参加培训的学员准备两张2寸彩照以备办证使用。

2.已持有陕西省教育厅印制的、经市教育局审验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培训学员,本次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将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请于培训报到注册后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交给班主任,以便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3.新教师本次岗前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将颁发岗前培训合格证,请参加岗前培训的学员准备两张2寸彩照以备办证使用。

八、学分登记:

全市高中凡符合市教育局关于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登记规定的教师,请以学校为单位派专人持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转换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于7月22日—8月8日前到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理登记手续;学校集体办理确有困难的教师,由本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持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转换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于7月22日—8月8日前到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理登记手续,由我院统一到市教育局审验办证。学分登记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九、培训费用:

培训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教材费据实收取。

附件:1.安康市 年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人员登记表

2.安康市 年教师培训学时登记表

安康学院

2013年6月13日

抄送:市教育局师范科,杨行玉副校长。

安康学院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印发

附件1

安康市 年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人员登记表

县区

序号

姓名

培训证书编号

年龄

参加工作

时 间

任教年级及 科 目

职称

培训考试考核情 况

备注

备注:以Excal格式报送。

附件2

安康市 年教师培训学时登记表

县区

序号

姓名

培训内容

年龄

参加工作时 间

任教年级及 科 目

职称

培训考试考核情 况

备注

备注:以Excal格式报送。凡参加国培、省培、远程培训或需要转换学时的其他培训填写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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