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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周元金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0-11-17 点击数:

关于对周元金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相关部门: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8级学生周元金(学号2018096),汉语言文学专业专升本。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经我院多次与本人联系沟通,本人主动申请退学。根据《安康学院高等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八章第三十三条第5款之规定,经20201026日学校研究决定,同意对周元金同学做出退学处理。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名称

层次

退学原因

2018096

周元金

汉语言文学

专升本

本人申请退学

继续教育学院做退学决定书并送达本人,并在学校网站公示二周后,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注销学生学籍,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

附件:1.安康学院退学决定书

安康学院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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