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承担的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255 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承担的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2023年,我校获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4项。项目实施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协同相关二级学院共同完成。参与项目实施的二级学院有文学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拟定于2023522日至618日完成我校承担的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培训任务,具体安排见下表。

2.报到及培训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大道建材路11号安康景泰国际饭店(星程酒店—安康市政府店)

安康学院承担的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开班时间安排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人数(时长)

相关院系

培训时间

1

2023年省级项目—中小学思政教育教师培训

60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522-26

2

2023年省级项目—小学科学骨干教师培训

50

5

教育学院

2023522-26

3

2023年省级项目—高中语文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50

7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3612-18

4

2023年省级项目—高中数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50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612-18

三、相关职责和要求

1.继续教育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加强与二级学院沟通,确保按需施训。做好整个培训的组织实施,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专人负责管理参训学员,统筹协调教学场地与设施、后勤服务等工作。

2.相关二级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文件中的项目特点及要求,认真落实教学班主任选派、项目课程设计、师资队伍遴选、培训资源优选、培训成果收集、项目绩效自评等工作,确保培训高质量实施。

继续教育学院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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