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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确定为2013年陕西省振兴计划学历资助承办院校

作者:继教院 时间:2013-08-02 点击数:

接陕西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振办发【2013】21号),我校继2011年、2012年后,今年又确定为陕西省振兴计划学历资助项目实施院校。目前陕西省承办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的院校还有: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延安大学、宝鸡文理学院、陕西理工学院、西安医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中医学院。

资助对象:陕西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不限专业,不限名额,不限地域。

培养方式:2013年学历资助项目按成人高考专升本方式进行不脱产学历教育。

申请程序与审核:申请资助人员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haanxihrss.gov.cn)“振兴计划”专栏或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下载《2013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申报人员登记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各县(市、区)振兴办审核,县(市、区)振兴办审核盖章后报市振兴办审核,市振兴办审核盖章,同时填报《2013年振兴计划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申报人员统计汇总表》,报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备案。

报名与考试: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成人高考报名规定时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进行成人高考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并按时参加2013年成人高考。

学费资助:通过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后,即可享受学历教育资助。获得资助的学员学费由省振兴资金在报到后支付70%,其余30%由学员个人支付,在取得文凭后一次性全额发放。

政策咨询:省人才交流中心:029-85269172 李老师

安康学院:0915-3219164 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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